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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大赛 活动
留厦青春 不负韶华
(一)参赛项目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序良俗,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本届大赛设置创意组、初创组。项目报名时,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和项目特点,选择相应赛道报名参赛,不选或多选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一)创意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名。(二)初创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名。(三)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四)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一)大赛邀请投资人、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等人士担任大赛特邀导师,对获奖项目给予跟踪辅导和咨询服务。(二)获奖项目可入驻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厦门),享受后续孵化支持服务。(三)参赛获奖项目可优先对接创业贴息贷款等金融支持服务。(四)大赛组委会将在网络媒体上对获奖项目及其团队进行宣传,提升项目及团队的社会影响力。
(一)厦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志愿者报名。报名条件为厦门市在校大学生,热爱公益活动。经审核通过,发放聘书,毕业后优先推荐就业。(二)厦门市大学生创业导师报名。报名条件为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丰富创业实践经验或创业指导能力的下列群体之一:有成功创业经历,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中的职业经理人和专业人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经审核通过,发放聘书,邀请参加本次大赛评审。(三)投资机构报名。报名条件为依法成立的各类创投机构或天使投资人,最少有一个投资案例。经审核通过,优先对接赛事的获奖项目。
厦门市教育局高教职教处王坤钟,电话:0592-2135625;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与产教融合促进会骆雅玲(负责具体业务咨询),电话:0592-219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