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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拉开帷幕

时间:2018-02-23    来源: 海峡网

近日,省妇联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5月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大赛以“共赢创新,筑梦未来”为主题,旨在搭建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展示和服务平台,激励广大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双创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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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对象:1.准备创业和已经创业的大陆及港、澳、台地区所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年龄在35周岁以内(含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同时欢迎海外留学生参加;2.准备创业和已经创业的大陆及港、澳、台地区所有从事科技工作的女性(参赛年龄不限),同时欢迎海外女科技工作者参加;3.参赛者以创业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主创人员为女性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已成立公司的团队,女性股权须占30%(含)以上,公司应注册于2014年1月1日(含)之后且年营业额未超过三千万。

参赛要求:1.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 4 人;2.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并有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要着眼相应的市场、竞争、营销、运作、管理、财务等特点,描述团队的创业机会及项目发展前景;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严禁抄袭或剽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是否恢复参赛资格,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

奖项设置:大赛设科技创新奖、社会效益奖、商业价值奖及金牌创业导师、优秀组织奖等若干奖项。评审组从初赛中评选出30个项目进入复赛。进入复赛的 30个项目分3组进行现场比赛,各组评选出前五强,共15个项目进入决赛。决赛从各组前五强进行现场比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大赛结束后,将由相关创投服务机构、投资基金等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孵化、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发掘、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等参与本次大赛。各设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要积极发挥各地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的作用,培育女性创业项目参赛并推动大赛优秀项目落地孵化。

责任编辑:庄婷婷

原文链接:http://www.hxnews.com/news/jypd/jyzx/201802/23/14636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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