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创业?没资金?
梦想就要止步了吗
别愁
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来帮您
而且近日修改的
《厦门市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有更多优惠政策哦
目前,厦门市妇联、厦门市财政局修订印发《厦门市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范围更大了,年龄限制放宽了,贷款期限延长了,申请流程也更为简化了。
0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的受理
1.各村(居)、镇(街)、区妇联分别通过调查摸底、实地走访、抽查走访等方式对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的创业妇女及项目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员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逐级汇总后上报至市妇联;
2.市妇联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各区报送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扶持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名单,交由各区妇联在申请人所在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扶持对象,将由市妇联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清单”的方式通报给经办金融机构、各区妇联。
02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
1.各区妇联根据核准后的“小额担保贷款办理通知单”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经办金融机构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
2.经办金融机构按照贷款相关程序办理,于每年5月30日、8月30日、11月30日前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完毕;并定期将每批次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的综合情况、未能办理的原因等书面反馈给市妇联。
03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结算
1.创业妇女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后,应先自行支付贷款利息;
2.市妇联根据经办金融机构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制定的季度贷款利息支付清单,从专项资金中统一拨付财政贴息至经办金融机构;
3.经办金融机构将市妇联拨付的财政贴息资金按季度足额发放给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人。
04就业技能培训经费按以下范围和标准开支
就业技能培训经费,指市妇联以培训模式开启妇女的就业创业之路,包括实用创业就业技术培训、“1+1群”创业培训、创客培训、组队参加上级妇联组织的各项